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变更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34号)及关于调整变更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装热泵热风机6402户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迎水桥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2.3建设工期:90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为本项目设备采购。
一标段: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技术”,在沙坡头区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2426户;
二标段: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技术”,在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康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1983户;
三标段: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技术”,在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1993户;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其余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2.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投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该产品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如设备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8日08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项目监督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监督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联系人:詹新东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系人:贾欣
联系方式:******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