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2-2024-00347
3、项目名称:******小学教学楼配套及附属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3.67633(万元)
6、最高限价:243.67633(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挡土墙、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版块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名,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不转包、分包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 /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上发布。 5、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 6、中小微企业融资按照《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孝财采发[2020]83号执行。 7.▲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大悟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见附件),无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再由中标人提交核验。 8.▲供应商应对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 作出虚假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学本级
地 址:大悟县河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城关镇绕城南路北农贸批发城七号楼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俊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