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2025SWG05
项目名称: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882000
采购需求:中国旅游日宣传活动主要内容:本次活动在全国“锦绣山河,美好旅程”大主题下,结合杭州文旅特色拟定本地主题,聚焦“文旅+科技”、“文旅+民生”等改革新赛道,以深化文旅融合、促进文旅消费、推动共同富裕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加强区域文旅合作交流,展示杭州文旅的“头雁”风采。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大名空间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若邮件获取,请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丽,邮箱:******46@qq.com,联系方式:******。)。
售价:人民币0元。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登记表(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
供应商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正常获取采购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大名空间商务大厦******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大名空间商务大厦******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投标人技术分得分低于技术分满分的50%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技术分指的是除价格分以外的技术商务(资信)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旅游局
地 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大名空间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丽、杨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旅游局纪委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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