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央空调备用主机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5-JQ08-F104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合同期 | 金额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中央空调备用主机维修 | 详见附件 | 1 | 80万元 | 福建省福州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日内完成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购单位除支付合同金额外,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维修一台制冷量1200RT的离心水冷空调主机,故障现象为:压缩机、冷凝器和蒸发器进水,冷凝器和蒸发器内铜管破损需更换维修。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80万元;
3.本项目不分包,选取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7月 24 日至 7 月31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已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截图;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联系电话:李助理0591-****** 。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 8 月 18 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18 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18 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
八、现场踏勘
(一)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5年 8 月 11 日9时00分。
踏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
要求:参加勘察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8月10日前加盖公章的《参加现场勘察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勘察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招标公告附件)(文件扫描后以“勘察申请-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rar命名”)发送至******,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李助理,联系电话:******,未按时递交相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现场勘察权利。参加现场勘察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参加现场勘察人员应与申请表上人员一致),按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勘察。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林助理
办公电话: 0591-******
移动电话: ******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吴助理
办公电话: 0591-22859262
移动电话: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