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移动源监管环保门禁管控系统
二、项目背景与目的
根据生态环境部政策要求,实施超低排放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运输环保管控,并建设标准化的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具体目标包括:
- 建立进出厂运输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
- 实现车辆信息审核校验、清洁运输比例统计核算、车辆进出异常实时报警等功能。
- 确保门禁系统与计量系统关联,形成完整的车辆进出厂历史记录电子台账。
- 主要用于软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预算依据见附件设备清单)。
三、项目范围与技术要求
乙方需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覆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两年质保服务。技术规格必须严格符合《移动源监管环保门禁管控系统》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 系统功能要求
·车辆信息采集与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车牌号码、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VIN码、发动机号、燃料类型等(详见附件一《环保门禁建设方案》表0.2和表C.3)。支持车牌自动识别(包括新能源车牌),禁止手动录入排放阶段。
·环保管控与报警:对排放不达标车辆(如国五以下)自动限制进厂,通过屏幕提示和语音播报阻挡原因;捕获人为开闸、车辆闯岗等违规行为,实时上报市、县级平台并留存证据(视频保存12个月,电子台账保存24个月)。
·数据存储与上报:本地加密存储车辆抓拍信息、进出记录等(存储时间≥24个月),并通过SM2级硬件加密芯片实时上报至生态环境局移动源管控平台。
·电子台账管理:自动生成车辆电子台账,包含车牌号、VIN、排放阶段等字段(详见附件一《环保门禁建设方案》表0.2),支持进出车辆比对、视频索引查询及运输报表生成(格式参考附件一《环保门禁建设方案》运输报表)。
·联网与集成:实现市、县、企业三级联网,与企业工厂物流系统对接,确保数据不可篡改。
·该项目建设技术要求,必须与《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 1321—2023具体要求保持一致,符合环保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数据、及业务管控要求。
·该项目必须完全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及《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4]209)》要求。
·该系统必须能与现有道闸对接并可控;
·该项目要实现与阳泉公司环保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对接。
·该项目要实现与政府部门环保平台对接,具备与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平台对接的能力。
·该项目要具备手机APP扫码录入功能。
·该项目必须布置本地服务器,由企业完全管控。
2. 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需按附件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移动源环保管控门禁系统配置单(二进二出)》)供应所有硬件,关键设备包括:
- 环保管控终端(YS-iST200):4台,支持三级平台联网、4G备用线路、车牌识别、语音播报及本地数据存储。
- 高位卡口抓拍摄像机(YS-TCM400-IO):4台,分辨率2592X1944,支持车牌和车型识别。
- 电子台账系统:1套,符合HJ1321-2023标准,具备自动录入、上传及查询功能。
- 其他设备:如补光灯、道闸系统(利旧现有)、硬盘录像机、UPS电源等。
所有设备必须为全新正品,提供原厂质保证书,并符合国家环保及安全标准。
3. 安装与调试要求
- 覆盖甲方4条进出厂车道,确保视频监控覆盖全部物料运输通道(摄像头安装高度5米,横臂1-1.5米)。
- 系统调试需实现100%车牌识别准确率,道闸响应时间≤3秒,并通过甲方验收测试(标准包括数据加密传输、报警功能测试等)。
- 提供现场培训:培训甲方人员操作企业端管理系统,确保熟练使用实时监控、进出记录及运输管理模块。
四、资质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保 、安防设备安装- 智能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能力资质:门禁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业经验:近3年完成≥3个水泥/钢铁行业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额≥15万元)至少3份。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明细:按附件设备清单逐项报价(包括单价、数量、总价),允许优化方案,但不得降低技术标准。
2.服务费用:涵盖安装调试费、两年质保及后续支持(如系统升级)。
3.提交方式******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主题注明“环保门禁系统询价响应-供应商名称”。
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执行标准合同流程(含验收结算条款,参照甲方设备管理规范)。
六、时间表与验收
- 现场踏勘:2025年7月27日(自愿参加,联系涂保懂,电话******090)
- 安装完成:2025年8月10日前
- 验收标准:系统运行稳定30天后,依据附件一《环保门禁建设方案》功能要求进行验收(如车牌识别率≥100%,数据上报成功率100%)。
七、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李鹏(设备管理部)赵文凯(能源环保部)
附件:

此询价文件基于甲方实际需求制定,乙方响应时需确认完全理解技术规范。甲方对本次询价保留最终解释权。
备注:1.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以平台报价为准,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
2.最高限价不含税价:17.3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