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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8-12
项目名称:******[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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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采购,招标人预计产生粉煤灰4.84万吨/年,脱硫灰1.41万吨/年及少量床料(渣);中标人须每天安排固定运输车辆,将每天所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灰分开装运,满足热电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有限公司 粉煤灰处理服务,大榭热电预计产生的粉煤灰4.84万吨/年,脱硫灰1.41万吨/年及少量床料(渣)。

2.4最高投标限价:粉煤灰:补贴人民币23元/吨,脱硫灰:补贴人民币23元/吨。

2.5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能力及仓储能力,以保证招标人粉煤灰不发生胀库:

运力证明:提供6辆及以上粉料罐车运力证明:同时提供①自有车辆的提供权属证明,非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或运输委托合同,合同期限须匹配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对应运输委托合同;②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仓储证明:提供不少于4万吨的粉煤灰仓储能力的证明资料,如租赁库需提供租赁合同,租期须匹配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及2024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均2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采购或20万吨以上粉煤灰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 9:00起至2025年08月18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22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八、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 张宇华、李蒙、夏伟立

电u3000u3000话: 0574-******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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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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