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2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5)107
******资源局
******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10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6、项目经理: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58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历史遗留矿山废渣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 否 | 详见 合同 | / | 1 | 项 | / | 25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均坪镇板溪村、先锋村、老窑上村。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咨询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及评估项目建议书后,发包人根据财政拨付资金支付咨询人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2)咨询人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发包人根据财政拨付资金支付咨询人前期工作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 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20日
九、合同主体
******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刚
电话:/
传真:/
地址:溆浦县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吴振宇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
******有限公司
帐号:************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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