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太阳升项目区(地理坐标为:E114°41′38.487″,N29°9′16.433″),占地面积为19894m2,建筑面积为9685.67m2,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车间、渣土仓、原料仓、成品仓,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内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1条。环保设施依托现有工程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投产后,可达年处理建筑垃圾50万吨的规模。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扬尘、原料仓扬尘、投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风选粉尘、成品出料粉尘、成品仓扬尘、成品装车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一级破碎筛分粉尘、风选粉尘由密闭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设置水喷淋装置喷雾降尘;二级破碎筛分粉尘由密闭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设置水喷淋装置喷雾降尘;卸料扬尘、原料仓扬尘使用水喷淋装置喷雾降尘;投料粉尘采用加湿器喷雾降尘;输送皮带密闭运输,成品仓三面密闭,抑制成品出料粉尘、成品仓扬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围挡帘减少成品装车粉尘排放;车辆运输扬尘设置洗车平台并对道路定期洒水处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规范设置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修水县太阳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修水县太阳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修河。
(三)环境噪音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金属、除杂杂质、渣土a、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其他属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安全贮存、转运、处置危险固废,做好相关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