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系统能源供应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的询比采购,项目编号:CECOM-2025-BD01-0138。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有限公司压缩空气系统能源供应项目
2.1.2 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 建设规模:/。
2.2采购范围:本项目由合作方以压缩空气系统托管供气服务模式投资爱华电子空压站系统并运营管理,为用气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符合要求的压缩空气,在满足用气峰值的情况下备机由投标人考虑并提出方案。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电力、投入新设备的规格型号、原有设备的运行维护、改造以及其它相关工作。投标方需采用高效设备和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及能效管理云平台进行系统性节能管理,既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又能达到节约电能且提升压缩空气品质的目的。用气方提供场地、电力、水源和其它便利条件。本项目合作年限为15年(自供气首日起计算),合同期满,运营方需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权按约定系统能效移交至用气方归企业所有。
本项目中标方需按招标人要求,中标后按要求时间完成计量仪表系统方案实施,并按方案要求完成计量数据确认,按中标方投标内容完成价格确认。(计量方案见附件一、原始基准气体价格确认方案见附件二)
压缩空气系统托管供气服务模式是指招标人的空压站设备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节能改造、管理、运行、维护、保养,托管公司向招标人支付电费、水费,电价以0.85 元/度计算(含税电价,税率13%),水价以 5 元/吨计算(含税水价,税率9%);招标人向第三方公司支付压缩空气费用,压缩空气费税率13%。
计量标准(Nm?:指在绝对压力为101.3kPa,温度为20℃的标准状态下,体积为一立方米的气体量,即一标准立方米)
此项目为能源托管项目,包括投标区域内所有设施和主体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维等,整个项目均由投标人负责投资和管理。
2.3 最高限价:/。
2.4 合作期限:15年。
2.5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3.1 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自行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财务年度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社保主管单位出具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纳税依据,如供应商根据国家规定无需纳税或缴纳社保,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承诺书)。
3.8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
3.9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 13日至 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购买采购文件,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购买采购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5868
联 行 号:******5725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项目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递交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较方便):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
客服邮箱:******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4.3采购文件售价8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
E-MAIL:******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2 月21 日9时30分,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允许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届时邀请各供应商参加唱价仪式,如未参与唱价仪式,则视为对唱价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发布。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供应商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联系人:董鑫浩
联系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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