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崇文嘉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丰县塍背等片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崇文嘉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永丰县城区,西侧临近欧阳修南大道,北侧为崇文东大道。
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编制、缺陷责任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完成工程最终结算审计等。
5、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计划总工期:7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通过图审并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人验收标准。
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83元。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人要求;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和承接业务规模、限量等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 除外);
7、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该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三、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以证明其满足资格条件:
1、提供具备被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相关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省进赣企业应当提供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指资格后审)。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建筑学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开标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内单位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建筑学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新版一级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③拟派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名。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土建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及数量必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可只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拟派人员均为投标人员工,须提供开标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
①本工程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须出具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②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文件精神,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需提供企业及所有拟派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最多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盖章,除此之外,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其它各处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7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其它要求:
1 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3 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4 严厉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对发现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由相关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5 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空白,投标人提交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应当真实有效,开标时将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查比对,发现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弄虚作假的,或者标书实质内容存在空白、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视为虚假投标,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报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但原件备查),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扫描件未放入或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未提供,作为无效标处理。
7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若出现无法签到或在解密投标文件阶段无法解密的情况,请各投标人及时与新点系统工作人员联系解决。因签到或解密失败而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8如投标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异议及投诉,请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电话:0796-******,邮箱:******;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电话:0796-******,邮箱:******。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房建及市政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八、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
七、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八、发布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
九、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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