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天等县2024年第二高中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5-G1-250110-GXH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等县2024年第二高中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适用4分标)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分值
1
价格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竞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30分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之规定,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其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6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30分
2
供货能力分(满分10分)
保证专业图书到书率的具体措施分(满分12分)
一档(3分):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二档(6分):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且提供了对应的保障措施;
三档(10分):提供了相应的承诺,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且提供了对应的保障措施,措施内容详细具体,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注: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保证专业图书到书率的具体措施分
3
技术水平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备CALIS 中文三级或以上编目员资格证书******图书馆编目员培训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招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编目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每一份得 1分,不按要求提供得 0 分。满分 5 分。(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原件核查)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备CALIS 中文三级或以上编目员资格证书******图书馆编目员培训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编目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 个月内,投标人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每一份得 1分,不按要求提供得 0 分。满分 5 分。(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原件核查)
更正日期:2025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涉及到更正的内容,最终以更正后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教育局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01号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城南区新城路中段北侧(龙胤金街)31栋1-105号房
项目联系人:梁炯颂
项目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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