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食品公司片区老旧小区改造
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食品公司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委员会永发改投资字〔2025〕294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食品公司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食品公司片区
四、工程概况:项目规划改造范围约3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改造;景观改造中的拆除工程,场地改造,设施改造,绿化整改;排水改造中的污水管改造,雨水管改造,其他管道改造,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债劵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八、工程总造价: ******.03元
九、招标范围:项目规划改造范围约378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改造;景观改造中的拆除工程,场地改造,设施改造,绿化整改;排水改造中的污水管改造,雨水管改造,其他管道改造,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关建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6、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补交无效。
7、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为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08:30前;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上午08:3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4******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到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项目在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依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当做出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签署《不参加围串标承诺书》(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5、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赣建招[2016]6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投标企业应提供《投标单位履约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提供不实的,将视为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其它未尽事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内容、资审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8、投诉受理投诉、监督单位: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发改委)(联系电话:0796-251006)、永丰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办)(联系电话:0796-******)
******建设局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建材市场5栋4单元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15******7
******建设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