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秀屿区七夕银河音乐嘉年华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秀屿区七夕银河音乐嘉年华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接采购人通知,1、原采购文件“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CA到开
标现场,未携带CA或携带CA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更改为“开标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携带CA到开标现场,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原采购文件“协商的供应商名称:******集团”更改为“协商的供应
商名称:******有限公司”。
3、原采购文件“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或保函形
式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2%;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且无未了事宜后无息退还。中标方须接受招标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得违反本文件所列的事项,中标方出现单方解除、终止合同以及违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更改为“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4、原采购文件“5.2、特定条件:包:1无”更改为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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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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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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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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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183 9607 3036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366号国资大厦1702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94-******/******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