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屹卓政采字2025-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居小区二期强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的“第六章/五、商务条款/6、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安装(或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四大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现变更为:“第六章/五、商务条款/6、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安装(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四大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的“第七章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人员实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电气安装(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同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电气安装(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第七章 评标标准/二、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人员实力/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①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的得1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
②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气安装(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电气安装(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3日00:00至2025年08月23日00: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3日00:00至2025年09月03日0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投标人知悉并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补遗文件。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新县住房保障中心(永新县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航盛大厦A座4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