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湖海塘农产品批发市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三网室分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三网合一采购包括三网通信场外管路、通信机房内ODF架安装、楼道弱电井内分纤箱安装、光缆布放、光缆熔接、户内皮******办公室相关验收要求,获得通发******办公室、商场等)的全向吸顶天线和壁挂天线、有源设备采购及安装,抄表采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内容。覆盖范围:项目全建筑面积考虑。3.质保要求三年,提供承诺函。(注意:三网合一、室分系统除上述外,需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需求,该部分由投标人考虑。地下室桥架严禁强弱电混用、弱电井内不得出现强电设备及线路)。
三、最高限价:24.8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复印件。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需提供①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该项目系统指定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需提供1.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⑤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投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一切与中标设备有关的配套服务工作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须知:本项目系统出价请报总价,上传的报价单中须分别报出单价与总价金额。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0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含税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含税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含税最低(总价)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4.报价单中总价和单价合计不一致的,按最低的为准。
八、供货及履约要求
1.供货要求:接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工期需配合总包单位施工进度,最迟不晚于装修施工结束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通发办验收(以通发办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时间为准);收到通发办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信号接入(无条件配合装修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并需配合总包完成整体项目验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须承担包含设计、图纸评审、供货、包装、运输、就位、吊 装、安装、场地清理、调试、试运行且能够正常接入运营商信号源等相关全部工作,直至验收交付并保障 产品的正常使用。
2.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九、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项目联系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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