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办公室使用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购买服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为加强法治政府************办公室计划聘请2025年法律顾问,在法律建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处理行政纠纷、行政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0000.00 元。
5. 服务内容: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办提供针对合同、规范性文件、日常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讲座等。
(一)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及时委派工作人员为我单位提供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实施;
(三)委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对涉及的业务工作及相关事宜进行保密,以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律师执业操守,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负有保密义务。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事务所,具备司法部门******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有效。如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不接受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总所授权书及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2.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二者之一:
(1)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料,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说明:如分所参加磋商的,且分所无独立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可提供其总所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注册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3. 方式:持******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人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42室。
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联系人:付缘媛
联系电话: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