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办公室国防动员主题系列宣传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为促进国防动员工作开展,向民众普及人防知识,在重要宣传节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计划采购“9·18”主题宣传活动服务,为“9·18”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提供全过程宣传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80000.00元。
5. 采购内容:选聘一家服务单位配合采购人在“9.18”期间进行宣传策划,对采购人国防动员主要节点提供全过程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知识互动答题小程序制作发布、重要节点的宣传视频拍摄、图文、主题海报策划制作,并需通过市级以上官方媒体的平台进行宣推等。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供应商需对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18”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结束之日止。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满足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服务成果资料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对被列入前述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3. 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至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扫描件的方式发至采购人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1.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5楼532室
联系人:付缘媛
联系电话:0871-******